作者: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6/12 11:56:27 访问次数:2415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2005}第72号
{发布单位}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
{发布日期}2005-11-02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现将直销产品范围公布如下:
一,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产品)。
二,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三,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
四, 保健器材。
五, 小型厨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根据直销业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适时调整直销产品的范围。
下一信息:传销到底归哪个执法部门管 答案在这里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客户留言| 人才招聘| 在线申请| 链接申请 揭秘传销骗局,反传销免费咨询,反传销解救寻人 , 海哥寻人,海哥反传销热线:15131828813电微,15064821773 微信同步 , 亲人离家出走,外出打工失联,被骗传销不回家,海哥寻亲,海哥反传销助力寻亲找人,帮您摆脱传销困扰,寻亲找人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助您家庭团圆! 技术支持:青岛网络营销公司| 青岛高端网站建设 豫ICP备202102299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