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客户留言 在线订购 人才招聘 在线申请 链接申请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反传咨询

传销警示案例:为传销背叛同窗情谊

作者:海哥反传销,寻人寻亲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5/7/12 18:03:32 访问次数:9928

传销警示案例:为传销背叛同窗情谊

      大学同窗之间的深厚情谊,在非法传销的洗脑之下,却变得不堪一击。日前,桐乡市审理的一起传销案件中,被告人张某幡然悔悟,并对于自己给大学同学造成的巨大伤害表达了愧疚。不过,这些都已太晚,张某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获刑两年的代价。

  贵州的张某是名“90后”,大学肄业后来桐乡打工。一次和朋友吃饭时,听说有个工作只要每天呆在房间里,就可以赚很多钱。急着找活的张某,二话不说就加入了。事实上,他落入的却是一个非法传销的组织。

  经过一番洗脑之后,张某燃起了“创业的激情”。对于自己的第一单生意,他打起了一位大学同学的主意。

  2013年7月15日,张某谎称自己在做啤酒生意,邀请大学同学刘某来桐乡“玩”。一听是同学的邀请,刘某没有多想,第二天便赶了过来。

  张某将同学约至桐乡市区的传销窝点,经过一番寒暄之后,便谎称要出去一下,让朋友陪同学刘某打牌。而当张某离开后,他那些“朋友”便将刘某的手机收走了。

  接下去,刘某想走时却被拦住了,而且他的一举一动都被监管起来。当看到大门被反锁,窗户用的都是防盗窗时,刘某这才明白问题的严重性。

  连续两天,睡觉时都有人“陪”着。无奈之下,刘某趁着上厕所的机会砸窗逃跑,结果不慎坠楼摔成重伤。这一事件发生后,非法传销的行径败露出来。随后,张某被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2014年9月28日,桐乡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结伙他人,在从事传销过程中,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造成他人重伤,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最后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


       来源:浙江在线

上一信息:暂无

下一信息:河北白沟传销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客户留言| 人才招聘| 在线申请| 链接申请

海哥反传销,反传寻亲团队:反传销寻人解救 , 反传销救助咨询,  反洗脑劝说服务 ,文老师热线:15131828813 微信同步 ,  亲人离家出走,孩子被骗传销,找不到人我们帮您找,助力寻亲,帮您摆脱传销困扰,助您家庭团圆!

技术支持:青岛网络营销公司| 青岛高端网站建设 豫ICP备2021022995号-1